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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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就甲公司诉某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案件召开听证会。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学华主持听证,3名听证员受邀参加,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引导听证双方围绕行政处罚程序、处罚幅度是否合法、行政争议如何化解等焦点问题陈述事实理由,就案件疑点进行调查核实。行政机关和甲公司充分陈述意见,听证员就行政处罚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现场发表评议意见。
“检察长带头办理的这起行政监督案件,案涉标的800余万元,从2019年案发,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和检察监督,诉讼过程漫长。案件受理后,检察长带领办案团队实地走访了甲公司,听取企业意见,了解经营现状和存在困难,向行政机关分析裁判理由和法律规定。通过召开听证会,向双方释法说理,进行普法教育,引导达成和解,为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听证员现场发表评议意见,认为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的组成部分,二审判决以程序违法撤销原处罚决定并无不当,建议行政机关综合考虑企业对违法行为的认识,以及企业经营面临的现实困难,合理确定处罚幅度,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表示,市检察院听证会程序规范,体现了司法公信,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指出,企业要吸取经验教训,按照行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经营活动,加强企业管理,为地方发展贡献力量。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要从实体上注重公平、公正,程序上严格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听证会后,行政机关和甲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将结合听证会上双方意见和听证员评议情况,依法作出决定。